改革公屋制度是解決財赤的突破口政經 / 港澳政經

改革公屋制度是解決財赤的突破口

發布日期:2025-04-16 成一

2月26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佈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以往,市民最關心的是政府的「派糖」措施,而今年,社會各界的注意力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家聚焦的問題已經不再是政府給市民新的普惠政策,而是關心政府如何「減赤」。

確實,特區政府近年屢遇財政赤字挑戰。統計表明,過去4個財政年度當中,3個年度都出現逾千億元的赤字,單是2020/21年度,赤字就高達2325億元;2022/23年度和2023/24年度亦分別錄得1223億元赤字和1002億元赤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去年底預計本年度財赤將上升至約1000億元,最近再次修訂本年度財赤少於千億元。

政府財政儲備受財赤影響大幅萎縮,由2019/2020年度11603億元,跌至2023/24年度的7346億元,若扣除預期2024/25年度債券負債額2711億元,實質財政儲備將會是4140億元。短短數年,財政儲備縮水近三分之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憂慮。

如何「減赤」?市民紛紛建言獻策,有人提出,香港政府公務員隊伍過於龐大,應該精兵簡政、積極瘦身;同時,政府官員薪酬過高,應該降薪或凍薪。還有人提出,政府應該量入為出,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包括減少對大學的撥款。甚至有人建議收縮老人「兩元乘車」優惠,將這項優惠的年齡標桿,從60歲,推後至65歲。

市民的建議當然都是有的放矢,切中肯綮。政府應當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要解決財赤問題,政府還須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審視所有重大開支的相關政策,以大膽改革的精神興利除弊,方能奏效。其中,改革公屋制度,應是解決政府財赤的一個突破口。

政府的公屋制度應該與時俱進

客觀而論,香港政府的公屋制度是一項幫助草根階層減輕生活負擔的仁政。上世紀50年代,石硤尾寮屋區大火,近6萬災民無家可歸,成為政府興建公屋幫助民眾解決困難的起因。70年代,政府開始推出興建公屋「10年計劃」。90年代,特首董建華大力提倡「居者有其屋」,提出了每年興建住宅單位不少於「八萬五」的計劃。

很明顯,政府興建公屋的初衷是基於當年香港經濟狀況不佳,貧困人口眾多,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居無定所的草根階層。

然而,隨着時代的發展和香港經濟的騰飛,原有的公屋制度變得越來越不適應相關而來的兩大變化:一是香港躍居世界頂級的國際大都會,富豪和中產階層迅速壯大,貧困人口大幅度下降。尤其是在政府以及各慈善機構採取各項措施的支持和幫助下,香港的貧困人口其實已經低於10%了;另一變化是香港的公屋越建越多,特區政府成了全世界最大的「業主」。目前,全港的公屋數量已經超過了85萬個單位,與之相配套的公屋管理機構也變得越來越龐大。不僅每年建公屋需要數百億元的開支,原有公屋的管理以及正常保養和維修亦是一筆數額龐大的費用支出,僅靠公屋住戶極低的租金收入完全入不敷出。公屋的興建與管理維修的費用逐年增加,變成了政府巨大的財政負擔。

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悖論」:一方面,香港的發達程度越來越高,貧困人口越來越少;另一方面,香港的公屋越建越多,政府的財政負擔越來越重。這其中意味着什麼?意味着很多並不是「窮人」的人群,佔用了政府用於解決貧困人口的公屋。

在這比較長一段的時間過程中,政府其實也看到了這個問題。香港房屋委員會1987年4月起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1996年4月又通過並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認為有必要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能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這是香港較早推出的「公屋富戶政策」。可惜,這項政策的推出,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到了2016年,房委會的相關小組委員會由重新修訂了「公屋富戶政策」,效果還是不彰;又過了7年,該小組委員會於2023年5月24日再次在會議上通過優化「公屋富戶政策」。

為什麼政府明明知道由很多「富人」長期佔據公屋,而政府也多次推出並實施「富戶政策」,但就是成效甚微。個中的原因很多,其中最深層次、最根本的原因,恐怕還是制定政策的官員的思想觀念問題。觀念問題不解決,就無法祭出「釜底抽薪」的極效絕招。

香港公屋制度之橫向比較

香港的公屋制度有幾個特點:一是公屋興建數量和規模龐大。世界上目前還沒有哪個國家和地區能與之相比,也沒有任何一個城市能與之相比;二是公屋流轉性極低。只要是成功申請入住公屋的人士,基本上都是終身租客,極少有主動退出交還的;三是公屋的租金極低。一般比較而言,政府公屋的租金相比市場上私人樓宇的租金,價格只有十分之一左右,而且,房屋的保育、管理和維修乃至室內的水喉爆裂、玻璃損壞等,全部都有政府負責;四是申請資格比較寬泛。基本上不受年齡限制,只要年滿18歲,是香港人,另加上每月入息以及資產總額不超過房委會規定的限額,即符合申請資格。

內地各大城市以前政府提供給市民的「廉租房」極少。近些年,由於經濟快速發展,政府也加大了支持幫助貧困市民解決住房問題的力度。不過,政府興建和提供「廉租房」的數量還不夠多,遠遠比不上香港的規模。以相鄰深圳市為例,深圳人口1779萬,比香港多了1000萬有餘,政府每年提供的「公租房」不過11000個單位,其中還要照顧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才,市民申請「公租房」難度極大。深圳「公租房」的租金基準定為市場價的30%,後來有部分漲到了市場價的50%。

美國的「廉租房」制度又是另外一番光景。美國的「廉租房」並不向所有人開放,只有年齡達到65歲,沒有工作的低收入人士才有資格申請。因此,美國民眾一般不叫申請「廉租房」,而稱之為申請「老人屋」。「老人屋」的租金也頗有趣,並沒有統一的價格,而是根據該「老人」的收入而定,一般租金佔其收入的比重為30%。沒有任何收入的老人,政府發放「老人金」,租金亦佔「老人金」的30%。

香港政府是世界上最大的「業主」,新加坡政府則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商」。新加坡政府房屋政策最明顯的特點,就是將住房「去商品化」。地產商在新加坡肯定是沒有發展前途的,住房建設方面,政府居於絕對的壟斷地位。新加坡房屋發展局負責建樓,然後將樓宇以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出售給國民。政府新建的房屋當地人稱之為「組屋」。新加坡現時約90%的國民都居住在政府的「組屋」,其中90%向政府購買,另外10%的國民則是低價向政府「租房」。新加坡人可用100萬港元左右的價格,購買1000呎左右的「組屋」。

相比之下,新加坡人在住房方面最有幸福感;香港在公屋興建和公屋管理維修方面,政府財政負擔最重。

香港公屋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本港傳媒舉辦的特區政府施政10件大事評選,去年上榜的10件大事中,「政府加大力度大局濫用公屋」赫然在列。這表明了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廣大市民對本屆政府今年加大力度打擊濫用公屋所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市民對香港長期以來濫用公屋的現象早已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

所謂「濫用公屋」,指的是已經不符合居住公屋條件的人士,仍然佔用公屋,或將公屋轉作其他用途。其中「公屋富戶」佔了絕大多數。

近年政府先後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要求公屋住戶申報入息及資產情況,由過去的10年一申報,改為兩年一申報;重新修訂了「公屋富戶」政策;尤其是從今年1月15日開始,實施市民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市民站出來舉報濫用公屋的人士,此舉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對濫用公屋者應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

但是,長期以來,香港的公屋制度積弊已久,單一措施或手段所收到的成效畢竟有限。只有用改革的思維,全面審視現有公屋制度的利弊得失,才能更加精準地進行綜合改革,讓香港的公屋制度既能救貧苦市民於水火,同時又能卸下政府沉重的財政負擔。

有論者認為,改革香港公屋制度,可循三個問題進行思考:一,只要年滿18周歲,便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是否需要改變?18歲的青年,大多數仍是在校學生,尚未踏上人生奮鬥之路,就申請政府福利,是否合適?二,「公屋富戶」政策,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政府興建公屋的本意和初衷,僅在於幫助流離失所貧困人士。不符合「貧困」資格的人士,就不應該佔據政府有限的資源。在這個問題上,政府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必要搞一系列所謂的「人性化」操作。而應定出「死線」,「富戶」必須搬出「公屋」!三,舉報「濫用公屋」其實效果有限。要全面了解並掌握公屋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總額信息,政府完全可以要求全港銀行系統進行協助監察。既然獲得了政府的福利,必然要犧牲某些方面的隱私,這是合情合理的。美國對申領「白卡」的貧困人士,只有一個條件,就是銀行的存款不能超過2000美金,並將名單通報各銀行進行監察,一旦超額,則實施福利倒扣。

特區政府要解決「財赤」問題,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改革」。要不要改、怎麼改?改革的力度有多大?選擇什麼樣的突破口?就看政府的決心、勇氣和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