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大罷免潮,藍綠兩陣營各有公民團體支持,進行得如火如荼,第一階段提名只需選民基數的百分之一,原以為兩造背後各有政黨支持,達標自是順理成章,沒料罷免提名送審,結果卻是35:0,藍委被罷免提案全數通過,綠委被罷無一過關。
不成案除了資料收集疏漏之外,部份連署人名更屬不在世人士,雖則有藍營「立委」質疑,此類連署很有可能是綠營支持者蒙混提交,實有插贓嫁禍之嫌。當然,藍綠資源有別,搞罷免挺藍民團當然比較吃力,但過去幾年,不也有過提案罷免陳柏帷、王浩宇、林昶佐等經驗,收集資料、簽名,動議罷免民團本就有的查核責任,連署出紕漏,藍營始終責無旁貸。
藍營沒有同仇敵愾
大惡罷出現35:0的懸殊局面,最先反映的是藍營不夠團結,幾乎沒有同仇敵愾的志氣。始終被惡罷的藍委只會是分區「立委」,循政黨票當選的委員不受影響,不分區「立委」明知這是惡罷,是針對藍營整個政黨而來,心態上卻未展現同贏同輸的決心。說是35人被提惡罷,但真處危險邊緣的「立委」看起來只是兩三個,綠營仍不可能在罷免重選之後席位過半,此等心態不獨發生在席位靠穩的「立委」身上,甚至連黨內高層也掉以輕心。
除了黨內的不團結,藍委要避過惡罷或推動罷免綠委,實際也需要白營的支持,在大罷免還未正式開始前,不少藍營人士已開始計較,一旦有「立委」被罷後,便要準備誰選誰不選,藍白之間到時未必「喬得攏」。白營在柯文哲被收押後,氣勢大不如前,反惡罷如果高調進行,就怕「藍白合」讓白營再次坐大,讓白營的新任黨主席黃國昌坐收漁人之利。
政治性罷免本來就屬惡意罷免,性質就是選輸了期望推到重來,當中不僅沒有民主,根本就是反民主。面對大惡罷,藍營居然猶豫不決,不獨氣勢上輸對手,氛圍上更讓民眾以為大惡罷也有其合理性。藍營表現不積極,會營造大惡罷合理的氛圍,民間會充斥藍委該罷的氣氛,本來中立或是原來傾向藍營的地區人士,甚至是鄰里長之間,也會因為這種一面倒的氣氛,進而直接影響地區樁腳的勢力分布。
解散議會沒可能實行
藍營的猶豫更會讓中間選民卻步,須知道藍綠各擁三成基本盤,罷人還是被罷,除了要把自身的支持者催出來,還看中間選民往那一邊站,綠營的基本盤屬狂熱,而罷免投票的熱情不若選舉投票,一旦中間選民表現冷漠,藍營被罷的「立委」便會超出預計,而這次罷免的結果,亦勢必影響來年的九合一選舉。
惡意罷免本屬反民主,民調上大多數民意不表支持,偏偏綠營猶可一意孤行,不僅因為執政者顢頇,黨性野蠻,一定程度也由於在野的不團結,和藍營的一再猶豫。像去年惡罷基隆市長謝國樑不成,藍營本大獲全勝,卻沒有乘勝追擊,運用民意反擊此等惡罷的劣質性,直接把大惡罷打壓於萌芽狀態。保住市長之位後,反而只顧表現獲勝者的風度,對惡罷民團還要顯得溫良恭儉讓,孰不知這類民團根本是綠營羽翼,只會得寸進尺,罷樑之後就是大惡罷。
面對大惡罷,藍營原來的應對是訴諸民意,曉以大義,沒料綠營視民意如蔽屣,對真理也嗤之以鼻。以罷制罷,本就是唯一應對途徑,藍綠各自動員,讓選民做決定,預計藍營最惡劣的局面也不過掉兩三席,而綠營席位也必有損失,一來一回,就算扯平,如藍白配合得宜,綠營的議會席位甚且會比現時還少。偏偏以罷制罷才開始,藍營已見紕漏百出,各有鬼胎,甚至有聲音傳出,除了以罷制罷,是不是可以推動倒閣,實行解散議會?既然要動員投票,也就讓整個「立法院」重選算了。
解散議會,話說得慷慨,卻幾乎沒有實行可能。提議者先便忘記,藍營在「立院」雖屬第一大黨,卻不是過半數政黨,要過半數還要加上白營八席。偏偏白營八席,全屬不分區「立委」,之所以大惡罷只能衝着藍委而來,白營本可作壁上觀,要說以罷制罷,繼續維持「立院」一個野大朝小的格局,白營自會選擇在野結盟,支持藍營反擊綠營,若說解散議會,在白營經歷連串風波,在柯文哲被羈押的情況下,莫說區域「立委」難選上,就是不分區「立委」選舉也難以重奪八席。因此,所謂解散議會,是議會未解散,白營已先有滅黨之虞,根本沒可能實行。提議非但無助藍白的共同政治利益,甚至有正中綠營離間計的可能。
以罷制罷成唯一選項
應對大惡罷,訴諸民意或解散議會皆不可行,以罷制罷成唯一選項。究其原因,出於罷免門檻過低,第一階段只需選民基數的一個百分點,第二階段一成,通過便可實行投票階段,只要同意罷免票大於不同意票,而投票率又多於四分之一,即可成功罷免。反映當初制定罷免法之時,沒有預計綠營堂堂一個大黨,會濫用制度上的粗疏,企圖推翻選舉結果。
而此次大惡罷之實行,除了剝削原來選舉中選賢與能的神聖意義,同時更會褫奪選舉制度的民主內涵,也就是除了大選,在任何一個選舉中,勝選了也先別高興,當選人的任期不會再像原來制度所說的一任四年,就任一年之後,不因當選人有何失德,或做錯甚麼事,只要當選人的政見與敵對政黨相佐,甚至乎只與一些所謂民間團體意見不合,便會隨時被提名罷免!
顯然,台灣的所謂「憲法」,根本沒能保障當選人的任期。而台灣本來奉行單次投票定輸贏的民主選舉,經此一役,也將會變成人為操控的變相複選制,當選後不算贏,還要準備經歷一次罷免投票才算確保位子;偏偏此等有違憲法精神的操控,綠營正在雷厲實行中,而藍營還在傻傻的各自為政中。
除了大選,在任何一個選舉中,勝選了也先別高興,當選人的任期不會再像原來制度所說的一任四年,就任一年之後,不因當選人有何失德,或做錯甚麼事,只要當選人的政見與敵對政黨相佐,甚至乎只與一些民間團體意見不合,便會隨時被提名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