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張文明 留學歸國人才引進政策要從“築巢引鳳型”向“以才育才型”轉變專輯 / 兩會專輯

全國政協委員張文明 留學歸國人才引進政策要從“築巢引鳳型”向“以才育才型”轉變

發布日期:2024-03-04 鏡報高級記者 顏菁 記者 江躍中

目前留學歸國人才引進政策存在重視引進忽略評價、重視供給忽略使用、 重視成果忽略發展等問題。政策過程較多強調“條件供給”而對“成效約束”的規定不足。為此,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副主委、華東師範大學國家教育宏觀政策研究院副院長張文明,在提交今年全國兩會的一件提案中,建議國家及各地方海外歸國人才政策中應大力加強留學歸國人才評價體系建設,推動制度設計從“築巢引鳳型”向“以才育才型”轉變。國家層面相關部門應出臺指導意見,加強在人才引進政策中強調對本土人才團隊的培育等方面的要求。

張文明委員指出,當前,國家及各地都在大力吸引海外人才回國創業和就業。研究發現相關海外歸國人才政策發展脈絡,經歷了“關鍵產業人才引進、引資和引業並舉、強調科研成果轉化和應用”三個階段,分別展示了早期“填補空白”到中期“資本需求”到目前的“解決問題”的實用主義發展邏輯,其中政策過程較多強調“條件供給”而對“成效約束”的規定不足。

結合《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以及系列相關人才政策等要求,中國致公黨上海市委員會長期關注留學歸國人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在對上海市及一些城市的海歸人才政策持續關注,通過各地人才政策的比較分析時,發現我國留學歸國人才相關政策的突出特點是:圍繞海外人才引進,一直以政策性支持為主線,強調人才生態體系建設—為人才在本地區發展營造各種有利和便捷的發展環境,而對人才的使用以及發展性評價則強調不多。研究發現在制度設計上存在重視“引進”忽略“評價”、重視“供給”忽略“使用”、重視“成果”忽略“發展”等問題。具體問題表現在:
1.發現相關留學歸國人才政策依然沿襲傳統強調需求的思路,政策的大部分內容中對“引”講得多,而對如何“用”則相對較少。說明目前的政策工具籃子中對人才的關照還主要停留在硬環境支持上,而對人才成長和發展的“軟環境”則缺少必要工具。

2. 人才政策的各環節存在割裂問題,說明政策制定主體間缺少統一性目標指引。分析看到,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管理和人才服務四個環節關係微弱,唯一可以實現不同維度間連接的是“人才”概念本身,而其政策意義為零。值得特別關注的是,作為政策目標工具中較為有效的一個詞彙是“給予”,實現了在四種關係中兩兩連接的突破。研究認為,引進和培養兩個政策目標工具出現的這種“微弱聯繫”,說明在諸多政策目標工具的制定和使用中已經意識到了對引進人才“培養”的重要性,但缺少進一步政策指引。

張文明委員建議:

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指導性意見或政策,推動留學歸國人才政策體系從“築巢引鳳型”向“以才育才型”轉變,從政策互惠角度,對一些特定人才提出一些明確的引進評估條款,特別評估其在本土人才培養方面的貢獻度。

留學歸國人才政策應該從“需求型”“供給型”“環境型”向“評價型”轉變。當前的政策制定中還存在對政策杠杆挖掘不足的問題,這是由於各個政策主體部門的政策邊界限制導致的。應該打破部門壁壘加強政策的相關討論,制定更加切實有效的綜合性人才評價政策。

豐富引進留學歸國人才的評價政策建設,加入“團隊建設”的相關評價條款。通過分析發現,多年來留學歸國人才的引進中專業方向相對集中在材料、生物醫學、化工等領域。近些年專業方向也有向諸如晶片、積體電路、人工智慧、腦科學等多元化方面發展。分析發現,相關人才成果形式主要集中在論文發表等方面,對產業發展中的貢獻有限。在未來的人才支持方面應盡可能向科研成果轉化方面傾斜,要注重相關研究成果的實用性評估,特別建議在人才評價機制中加入“以才育才”的相關條款,作為重要的引進人才,必須通過對本土化的人才培養(團隊建設)進而實現“人盡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