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談判會面臨巨大壓力,有些國家的訴求很不合理,我們要根據國際法條文予以回擊。」王謀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研究室主任。不久前在亞塞拜然舉行的COP29是他第14次以「中國代表團談判代表」身份參加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作為中方代表,他要在國際氣候談判中捍衛中國的發展權益,亦即氣候公正下獲取可持續發展的權利。他認為,這個過程充滿困難,也很辛苦,但很值得。
「政策的力量很大」
地質活動素來被認為是地球氣候變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王謀對氣候變化的研究始於學生時代,那時王謀主要是從環境地質學的角度,進行氣候以及環境演化影響的研究。
他從青藏高原的岩石中提取孢子和花粉,還原出對應土層時期的植被,瞭解當時的生態環境,再通過比對不同時期的生態環境情況,推測出環境演化的過程,進而研究環境演化對社會經濟可能產生的影響。他在研究中發現,氣候的暖乾化導致青藏高原局部地區的植被明顯退化,帶來生物總量的減少和草場載畜量的降低,這些變化對當地民眾的生產、生活可能構成影響。
既然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降低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系統的負面影響就成為緊迫而又必需的工作。在研究探索的過程中,王謀逐漸發現,在推動社會認知、開展積極氣候行動方面,「政策的力量很大。各國政府和地方政府基於科學認知而開展的積極行動,是建立氣候韌性社會的要求,也是實現全球氣候安全的保障。」
2007年,王謀來到擅長為中央政府提供政策諮詢服務的中國社科院做博士後。他跟隨中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潘家華,從事全球氣候治理方面的政策研究,並在2010年博士後出站留所成為中國社科院的研究人員,並於同年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
努力終見效 「公正轉型」升級
從2010年到2024年,14年間,王謀參加了每一屆氣候變化大會,其中讓他印象最深的是2022年在埃及舉辦的COP27。在那屆大會上,「公正轉型路徑工作方案」被授權確立為獨立議題納入全球治理進程,王謀說:「清晰感受到自己的努力落地見效。」
「公正轉型」最初是由國際勞工組織在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當時主要關注於受環境規制導致的環境污染行業就業損失和相關行業和社區可持續發展問題。1997年,在日本京都舉行的COP3上,「公正轉型」的概念被首次引入氣候治理進程。2010年,「公正轉型」被正式寫入COP16的大會決定。不過,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公正轉型」只是「應對措施」議題下的子議題,因而沒有引起太大關注。
王謀對「公正轉型」問題的強烈關注,源於一次田野調查。
2021年,王謀到內地「煤城」做調研。他向煤企新招的本地大學畢業生們詢問,同學中上完大學又回到煤企工作的人多不多?他原以為這個比例不會太高,畢竟在他看來,煤炭已經是「夕陽產業」。但令他意外的是,大家表示絕大多數同學都願意回煤企工作,因為在當地,煤礦企業的薪水和勞動福利一般比其他行業高。這一調查結果對王謀造成不小衝擊。
根據測算,中國要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煤炭在整個能源結構中的佔比要逐漸降到10%左右,甚至更低。並且,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換言之,不用等到2060年,煤炭行業就會大幅萎縮。王謀眼前這些朝氣蓬勃的年輕人,到時候大約50歲。「他們怎麼辦?50歲的他們還沒到退休年齡,但進行職業技能提升訓練也很困難。」王謀憂慮地說。
年輕的煤企員工們還告訴王謀,在他們讀書時期,沒有相應的培訓課程,讓大家瞭解煤礦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裡會逐漸走下坡路;就業之後,也沒有機會獲得行業發展的資訊,讓他們為未來的就業衝擊做足準備。這些現實問題讓王謀深感焦慮。更讓他感覺時不我待的是,正處於工業化後期向後工業化社會轉型的中國,不僅煤炭行業和化石燃料生產地區面臨轉型問題,鋼鐵、水泥、汽車等行業同樣面臨類似問題。
調研回來後,王謀加快了「公正轉型」提案的準備。「但是,即使沒有這次調研,我也會努力推動『公正轉型』這個議題。」王謀談到:「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部分行業和地區為了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面臨加速淘汰和轉型,這些行業和地區為實現全球氣候安全做出了貢獻,國際社會應該為這些地區和就業群體提供公平、公正的轉型機會,為他們提供和創造更多發展資源和機遇以實現經濟社會平穩和高質量轉型。」
在2022年的COP27,一份由王謀和發展中國家談判代表們撰寫的,建立「公正轉型」工作機制的提案被提交到大會秘書處,並於同年通過締約大會審議,「公正轉型」問題被上升為與減緩、適應、資金等平行的獨立談判議題。
王謀認為,「公正轉型」問題如此受重視,與2020年前後,中國、歐盟、美國等一百多個國家相繼提出碳中和目標有很大關係。「沒有經濟社會的根本性變革,人類社會不可能實現零碳目標和零碳社會。而快速的經濟社會變革必然導致一些新興行業的出現和傳統行業的衰退,所以,各國對『公正轉型』問題的關注都比較高。」
在與同行們的交流中,王謀感覺到,「公正轉型」議題不僅近年熱度提升,而且南北方國家在這一問題上的工作意願較高。他表示,全球氣候治理進程是一個國際合作進程,雖然各方出於不同訴求,在某些問題上存在分歧,但他更希望全球氣候治理是一個多贏的合作進程。也只有多方共贏的合作進程,才能走得穩、走得遠。每個國家各自定下本國治理目標,然後建立相互幫助的實施機制,共同推進所有國家的氣候行動目標,來保障全球氣候安全。「特別是在『公正轉型』這方面,各國都有轉型需求,也有各自不同的實踐經驗,有很好的合作基礎。」
「公正轉型」被上升為獨立議題並不是這項工作的結束。王謀希望聯合發展中國家一起,在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機制下推動成立一個「公正轉型」的機制,讓「公正轉型」的活動得以在全球範圍內開展。他認為,建立「公正轉型」機制,在政治上是對氣候公正和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的具體闡釋;在技術上基於各國發展水平和發展條件,識別受轉型影響最大的行業、地區、就業群體等,然後基於發展基礎和條件,明確相關行業轉型方向、轉型路徑、轉型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轉型目標後,還要分析提出保障「公正轉型」的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支持的來源和強度,以推進「公正轉型」行動的落地實現。「所以發展中國家要的是一整套的行動計畫方案和工作實施機制,這是我們在談判中要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爭取的公正發展權益。」
知難而進 推碳關稅應對提案
除了繼續在「公正轉型」議題上積極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權益,在COP29上,中國代表基礎四國(中國、印度、巴西、南非)提交了一份關於應對「單邊涉碳貿易措施」的提案。該提案要求在COP29進程中,將「單邊涉碳貿易措施負面影響」增列為本屆會議的一個獨立談判議題。「雖然這份提案在本屆會議上只得到部分解決,沒有完全滿足基礎四國和發展中國家訴求,但以後我們還會繼續提,因為這個議題對我國意義重大。」王謀說。
從2010年左右開始,歐盟曾多次推動立法,希望通過單邊實施涉碳貿易管制措施(常被稱為「碳關稅」),對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商品徵收與歐盟境內企業相同的碳管制費用。這項名為「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法案從2023年10月起進入實施過渡期,將在2026年正式實施,開始徵稅。
「碳關稅作為一種環境管制的經濟措施我們並不反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有一項原則基礎,名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它反映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由於歷史排放和發展水平差異,在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應該承擔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應該帶頭開展氣候行動並幫助發展中國家開展氣候行動。王謀談到:「歐盟碳關稅實際上是基於『共同但沒區別的責任』設立的,是歐盟單邊制定、單邊實施、單邊裁定的單邊措施,是明顯有違氣候公約『共區原則』的單邊措施。」該措施也因其單邊屬性遭到發展中國家的一致反對。
為了應對單邊貿易限制措施,在COP29上,基礎四國向大會提交了一份聯合提案,希望在氣候治理議程內增加一個有關單邊措施的獨立議題,對包括CBAM在內的單邊貿易限制措施進行有效識別,並通過開展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其負面影響。
「我們希望能夠推動成立一個新議題,甚至推動產生相應的國際治理模式,去防止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持續制定和實施單邊涉碳貿易措施。」王謀表示,單邊措施已成為COP29高度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發展中國家具有高度共識的問題。不過,發達國家並不希望在氣候公約下就單邊貿易限制措施問題開展工作,這是他們的一貫立場。在氣候公約下要推動建立應對碳關稅依然非常困難。但王謀和發展中國家談判代表們會知難而進,不會停下推動議程的腳步。
使命所在 提前瞻性建議
在參與氣候談判之外,王謀的本職工作是要為國家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全球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議。
2020年,中國提出「雙碳」目標,力爭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
現在,離碳達峰的時間僅剩短短幾年,王謀尤其關注於在「雙碳」目標下,中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總體戰略和階段性策略研究。他表示,從經濟發展水平來看,中國有很典型的二元性特徵,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氣候談判中,中方自我定位也是發展中國家,應該相比發達國家承擔但有區別的責任,但一些國家對中國的定位會偏於激進,要求中國對標發達國家承擔氣候責任和義務。
「最好的情況是,這兩個定位是重合的,那就不會存在中國氣候行動力度是否足夠的認知差異。但這通常不會發生,所以我們必須找到兩個定位之間的結合點,平衡發展權益與氣候責任,為我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提供策略建議。」作為國家級智庫的一員,王謀說:「這是我們工作的重點,也是我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