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謹防勞民傷財無功而返政經 / 港澳政經

垃圾收費謹防勞民傷財無功而返

發布日期:2024-04-08 成一

區政府推動垃圾收費,引發全城關注。早一段時間,又是政府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署各官員四處解畫;又是立法會議員提出問題;又是各種細節及罰則公布;又是市民在多種場合發牢騷。紛紛攘攘之下,政府不得不將4月1日正式實施垃圾收費的時間推後四個月,延至8月1日實行。

其實,香港實行垃圾收費並不是現任政府的心血來潮,而是上屆政府就已提出,而且得到立法會順利通過的一項條例。2021年8月26日,特區政府提出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以37票贊成、1票反對,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要求,所有香港市民必須購買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棄置垃圾。時任環境局局長的黃錦星表示,政府會按部就班落實徵費,包括設立18個月的準備期,期間免費向市民派發指定垃圾袋,並繼續諮詢各界包括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再決定生效日期。最初的計劃原定2023年底推行,惟考慮橫跨聖誕節前線人手不足,最後押至2024年4月1日推行。

政府這項早已通過的政策,為什麼實施起來會遇到困難重重,要一再延後呢?究其原因,無外有三:一是垃圾收費牽涉面太大,關係到香港市民千家萬戶的利益;二是事情太過繁瑣,每天都會產生巨量的垃圾,指定入袋、守法執法,期間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說,還會出現許許多多的矛盾糾紛;三是政府準備工作和宣傳工作明顯不足,不僅要有相關的所有細節應對和配套措施,還要讓環保理念深入人心。

政府推行垃圾收費的初衷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特區政府選擇在這個時間實行垃圾收費,其目的何在?香港社會對此議論紛紛,歸納起來,有如下幾種說法:

其一是政府為了增加稅種。香港政府的稅收一直存在稅基不夠寬、稅種偏少的說法。為此,幾乎歷屆特區政府都在想辦法,謀求拓寬稅基,增加稅種。垃圾收費表面看起來就是賣垃圾袋的收入,最大的垃圾袋也不過才11元。但是,全港每天的垃圾數以萬噸計,而且小數怕長計,日積月累,對政府而言,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筆可觀的財政收入。

然而,早在10多年前,便有立法會議員在討論廢物收費問題時,就提出如開徵垃圾費,便應減免差餉。因為差餉中就包含了垃圾處理費,不應變相雙重收費。政府減廢不能由收費主導,使得廢物徵費成為一種混合稅。

其二是為了環保、帶動綠色就業,減少碳排放。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理由。放眼當今世界,綠色環保,保護地球,保護人類美好的家園,這幾乎是所有人都達成的共識,也是一個道德制高點。

但是,綠色環保所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植樹造林增加地球植被,包括減少空氣污染、噪音污染和水污染等等,垃圾污染或稱都市固體廢物污染,只是其中的一個內容。而且,減少垃圾污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實行垃圾分類以及減少使用不能分解的塑料製品。偏偏政府在此次實行的垃圾收費中,只是在收費上下功夫,沒有相關的垃圾分類處理的配套措施,沒有建立垃圾處理廠,也沒有引進大型的垃圾處理設備。

其三是利用經濟槓桿,促使市民控制乃至減少垃圾產生量。這應該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的主流意見。原因是香港三個策略性垃圾堆填區到2030年陸續面臨飽和,新的垃圾堆填區尚未規劃,在尺土寸金的香港再找動輒數十上百公頃的土地來充當垃圾堆填區,可能性已經很小了。僅靠過往通過市民自願性質的廢物回收計劃有效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的產生,顯然作用不大。除了疫情期間略有下降外,香港的垃圾產生量都是呈逐年增加的趨勢。

同時,以垃圾收費的方式達到減少垃圾產生量的目的,亦是一些國家和地區行之有效的方法。韓國實行垃圾收費的首6年間,垃圾量由最初的每日5萬噸減至2.7萬噸,垃圾減少量將近一半;台灣的台北市和新北市實行垃圾費隨袋徵收,人均垃圾量減少六成。

「用者自付」,利用經濟槓桿,讓垃圾的產生與市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政府相關官員認為是減少垃圾量最簡單有效的方法。

香港怎樣才能夠順利實施垃圾收費

放眼全球,無論那個國家、那個地區,凡涉及向所有市民收費的政策和措施,推行起來都極為不易。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能否成功推廣一個新政策,是考驗政府與市民溝通效率的重要課題。恰當、正確、科學及高效的溝通,能大大提高政策成功的可能。這個過程中,政府不僅要考慮政策本身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更要將市民的參與和理解放在優先位置。

他認為,政府雖然曾提出18個月準備期,但市民普遍實際聞及該政策卻是在近一個月。在一年半的所謂準備期內,政府前期宣傳、公眾教育像「啞火」一般,並無聲息。近期突然大事宣傳,對全港市民殺了個措手不及。

應該說,這是特區政府過去長期實行「積極不干預」政策,缺乏行政主導形成的弊端。政府沒有強有力的行政手段,也沒有覆蓋和縱橫香港全社會的施政網絡,政府官員習慣於「閉門造車」的工作方式,制定政策、推出措施和方案,只要能夠得到立法會議員的認可,在立法會順利通過就萬事大吉了。確實,一些涉及範圍不廣、僅與小眾利益相關的政策,這種「套路」經常管用。但是,牽扯到香港千家萬戶,事關每一個市民的利益的政策,再用這種簡單的方法,肯定就要碰壁了。

很明顯,這次垃圾收費的政策宣傳,政府的準備工作是不充分、不夠細緻的。官員們的解畫顯然功課不足,態度居高、語氣生硬,對一些細節問題根本講不清楚,不能自圓其說。

當然,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政府一定要事前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對有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都要有預判,並制定相應的對策。諸如市民不願付費,或嫌麻煩,想出種種五花八門的辦法和招數自行處理垃圾;特區政府本身缺乏對垃圾分類、垃圾回收及減廢的設備及工作的種種配套準備,包括垃圾分類及回收等設施在社區及大廈並未普及,少量的回收箱也常常爆滿而無人即時收走;清潔工不理解相關法規,又沒有專項的講解培訓,恐怕會攬事上身而大量辭工;大型垃圾怎麼處理?市民分類的垃圾香港並沒有配套健全的垃圾分類處理工廠,最後還是再混裝到垃圾車送去堆填區等等。

垃圾收費看上去只是幾塊錢,最多11塊錢買幾種垃圾袋的小事,實際上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大事。在往後的幾個月裡,政府應組織專門的人馬,成立專門的機構,與社會各階層的市民廣泛溝通和交流,對垃圾收費實施後所帶來的各種問題、所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深入的調研和充分的預判,並制定出完善的應對措施,把所有工作都做在前面,才能按部就班、水到渠成,確保8月1日垃圾收費順利推行。

如果在延後的這段時間裡,政府相關部門不改變傳統的思維方法,不做大量耐心細緻的工作,不解決廣大市民心中的疑慮,就算延後4個月,到時還是「硬銷」垃圾收費,極有可能出現勞民傷財、無功而返的結果。

借鏡先進經驗提升處理垃圾科技水平

當前,社會上有一種觀點,認為「通常政府選擇跪低的一刻起,便會被反對者視為軟弱可欺,之後到了押後的實施日期前夕,對方又會羅織各樣反對的理由,營造反對者眾的輿論聲勢,直到港府徹底取消為止」。論者還信誓旦旦地說,當日的修例風波時如是,今日的垃圾收費,相信亦是如是。

對於這種觀點,政府值得警惕。有道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何況垃圾收費乃大勢所趨,綠色環保,用者自付,早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所實行。尤其在政府強化行政主導的重要關頭,更不可虎頭蛇尾,威信盡失。

毫無疑問,借鏡成功國家的做法,是一條捷徑。德國是國際上普遍認為垃圾分類在全球做得最好的國家,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高達65.6%。德國不僅推行前端分類回收,後端也有完善的分類處理系統。目前德國共有逾1.5萬個垃圾處理設施,其中包括1049個垃圾分選廠、167個焚燒廠、705個垃圾能源發電廠、58個機械-生物處理廠、2462個生物處理廠、2172個建築垃圾處理廠。

德國早在1904年就開始實施城市垃圾分類收集,1961年實現垃圾分類有法可依。德國政府100多年長期不懈宣傳教育,才讓人民意識到環保的重要。

在借鑑外國先進經驗的同時,特區政府也要考慮香港本地文化、社會結構和經濟狀况,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本地行得通的垃圾收費和管理政策。

其實,香港雖然現在才開始推行垃圾收費,厲行綠色環保,但自身的優勢也很明顯。香港經濟實力強,社會文明水平高,市民的環保理念有較好的基礎。再加上2025年位於石鼓洲、本港首座新一代垃圾焚化爐將建成並投入使用,每日可焚燒3,000噸都市固體廢物,同時還可以將熱能轉化成動能,產生電力,造福社會。

香港正致力發展高科技,成為創科中心。相信隨着科技的不斷進步,長期困擾香港的垃圾分類和垃圾回收等問題,將會迎刃而解,垃圾收費也會隨着各項配套措施的實行,不斷得到市民的理解,不斷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