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註定要載入史冊(2024年4月號)政經 / 社評

23條立法註定要載入史冊(2024年4月號)

發布日期:2024-04-30

年10月,特首李家超發表施政報告,明確提出將在今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

今年1月12日,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立法議程,當中涉及29 項法例修訂,其中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1月30日,特首李家超宣布,特區政府正式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2月底,公眾諮詢結束,政府保安局收到13000多份意見,其中,98.64%書面意見支持立法。3月8日,特區政府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當日上午11時,立法會舉行會議,處理條例草案的首讀及二讀。緊接着,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連續7天加班密集式開會,舉行逾20節會議,耗時約42小時,逐項審議條文。

從公眾諮詢,到政府刊憲,再到立法會首讀、二讀,逐項審議條文,再修正恢復二讀、三讀,通過生效。短短的50天內,所有的立法程序一項不少,立法會議員順應香港各界「越快越好」的呼聲,在無間隔、密集式工作之下,《基本法》23條立法順利完成。其時間之短、速度之快,在香港立法史上恐怕絕無僅有!

不過,如果從2003年香港開始啟動23條立法來看,經歷了磕磕絆絆的21年之後,才終於完成立法,所耗時間何其漫長!這不僅在香港,恐怕也在世界立法史都極為罕見!

更值得歷史記住的是,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一路走來的完整經歷和所有過程。這段歷程幾乎包含了香港回歸以來所經歷的酸甜苦辣、艱難曲折和風風雨雨,在不斷地香港管治權爭奪戰中,在顛覆和反顛覆的刀光劍影下,記錄了香港沒有國家安全法律保障情況之下的慘痛教訓,也記錄了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的大快人心。

完全可以說,香港回歸的20多年歷程,正好自證了《基本法》23 條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廣大市民記憶猶新,沒有國安法的那段日子,香港就如同無掩雞籠一樣,反中亂港分子與外國反華勢力互相勾結,肆意妄為,狂妄之極,公開組織、策劃了數不清的各種活動和事件,一次次搞亂香港,企圖癱瘓特區政府,奪取香港的管制權。

「非法佔中」、「亂港黑暴」等大規模的破壞活動,嚴重影響了市民的生活、危害了社會的穩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使香港一度成為了震驚世界的「暴亂之都」,社會各界苦不堪言!

直到2020年,中央出手,制定並實施香港國安法,香港才真正走上了由亂到治的坦途。

香港國安法針對四類罪行,涵蓋《基本法》23條中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仍有5個罪類未涵蓋: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自主性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此次23條立法,實際上就是針對香港的實際情況,加入相關內容,對香港國安法進行完善和補充,使之共同構成一部在香港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完整法典。

巧合的是,由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相輔相成的這部法典,恰好與「一國兩制」的特色相合,既體現了國家意志,又契合了香港的實際情況。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一樣,註定要載入香港的發展史冊。